关于发展我市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建议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在“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部分指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今年我市《政府工作报告》在“深化改革注入发展活力”部分强调“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近年来,我市“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初见成效。目前,该项工作还存在“发展文件不配套”、“工作推动力度小”、“参与企业比重低”、“发展势头不足”等问题。虽然2003年、2007年、2013年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投资环境建设的意见》、《德阳市“十二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先后有“鼓励个体、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积极推进和组建以财政资金为引导,以民间资本为主体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稳步推进广播、影视业制播分离改革,鼓励社会投资组建节目制作公司”等内容。但相应的“发展措施细则”、“财政投资”要求、如何鼓励社会投资组建文化公司等,尚未跟进。
目前全市包括各类所有制成分在内的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不足100家,与上万户各类纳税企业相比,其比重堪称百里挑一。因此,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亟待党政部门发力。我们建议:
1.举办专题讲座,提高思想认识。相关部门组织专家、学者,通过“市委中心学习组”、“党校公务员培训”、“行业商会(协会)组织”等途径,宣讲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义、必要、必然性;“混合发展”的基础、前提;政府、企业各自的着力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自觉性、紧迫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开展专题调研。成立专题调研组,对全市“混合发展”企业现状开展调查,准确把握全市“混合发展”企业数量、从业人员、经营情况、发展前景等基础数据,为制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政策提出参考。
3.制订专项发展政策。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整合近年来市上相关文件精神和部门工作经验,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制定《德阳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实施意见》,并成立“德阳市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