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发利用我市城乡闲置土壤的建议
“闲置土壤”指农村水利设施塘堰、溪(沟)河的淤泥,平原地区城乡工程建设地基的土壤,以及城市的垃圾、污水处理所产生的有益于农田耕作的腐殖质、污泥等。近年来,全市各级党政部门在高度重视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中,通过开展“金土地工程”,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恢复、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等,不同程度就近利用闲置土壤、污泥,剥离耕作层和移土培肥,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初见成效。我市淤泥主要分布在龙泉山脉的广汉市松林镇,旌阳区寿丰镇,中江县的龙台镇等丘陵地区。辖区河流如中江的凯江河,市区的绵远河,什邡的石亭江,广汉的鸭子河等,也都河床逐年抬高。还有逐年产生的工程废弃土壤,比如德阳建市早期,大量的地基土壤倾倒于今天的彩虹桥与岷江桥之间的绵远河中;城市垃圾、包括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等等,其再生资源开发前景广阔。
目前,开发机制尚未建立。开发利用区域闲置土壤,表面上看,就是使淤泥、污泥产生经济社会效益。但就目前我国的体制、机制而言,涉及因素多,实施难度大。我市从舆论导向,到政策规划、倡导、关系协调、鼓励、推动,似乎尚属空白。同时城市的建筑地基土壤,以及城乡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对其实施资源再生开发,用于提升地力等,都存在机制空白。其次,投资大,效益低。农业靠天吃饭,市场波动大,目前我市民间投资宁愿扎堆投向产能过剩的机械、化工、房地产、餐饮等行业,也无人问津城乡闲置土壤开发。为此,我们建议:
1.充分认识开发利用闲置土壤的意义。建立闲置土壤开发利用机制,有利于提高地力,夯实粮食增产基础;有利于农业可持续发展;有助于实现我市今年政府工作目标。
2.开展专题调查。由市委、市政府政策研究室牵头,组织农业、城建、国土、环保、水利等相关部门,以及涉农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等,开展专题调查,对我市目前城乡闲置土壤、污泥的存量、分布进行全方位摸底调研,对其开发价值,利用方式、途径等提出可行性建议。
3.以城乡统筹为契机,加大开发力度。以“农地流转”为契机,在推动进城农民以宅基地置换城镇住房,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置换股份合作社股权或城镇社会保障等“三个置换”改革中,着力引导、推动、鼓励城镇工商资本规模开发利用闲置土壤。
4.制订开发、利用规划(方案),招商项目。按照“因地制宜,先易后难,滚动发展”原则,制订财政政策扶持发展规划、方案,以及对外招商引资项目。
5.组建混合所有制经济实体,开发利用我市城乡闲置土壤。成立“德阳市人民政府城乡闲置土壤污泥开发领导小组”,以“闲置土壤污泥开发项目”为纽带,组建由财政或国资局投资开发公司掺股(不控股),市、内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类市场主体,特别是目前我市正在寻求转型、升级的建筑房地产、机械、食品、餐饮业实体为发起人,有闲置土壤、污泥“接纳点”乡镇农户,以及社会资金入股的混合所有制开发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