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城区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3-07-17 点击数量: 作者:毛毅 来源:

当前,我市城区民办幼儿园普遍存在入园收费高,教师收入少;硬件设施好,学生生源少;标榜双语幼儿园,没有外语专业教师三大怪圈,同时还存在幼儿教师取得幼师资质的少、教师普通话不标准、教师流动性大等问题。

为此,我们建议。

1.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的民办幼儿园分级考评管理体系,对民办幼儿园的办学条件、教师配备、医护人员配备、食品卫生管理等多个方面进行定期考评定级。物价部门根据幼儿园等级实施分级收费指导,规定最高收费限额。

2.建立民办幼儿园园长准入制度,加大园长的培训和考核力度,改进其办学理念,提高其办学能力和管理水平。

3.规范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同等条件下民办幼儿园教师平均工资应不低于小学教师平均工资,并按规定购买“五险一金”,尽可能减少教师流动性。

4.加强民办幼儿园师资培养,一方面强化幼儿教师资质考核,另一方面加强继续教育力度,提高教师普通话水平、英语水平、简笔画水平等教学水平和心理学、教育学等教育水平。

5.加强民办幼儿园暑期班、兴趣班的监管,对外语、珠心算、乐器等专业性较强的兴趣班,必须由取得一定资质的教师施教。

6.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监督检查,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完善幼儿园管理和教学。

7.出台政策鼓励公立小学开办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