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我市政务中心复印服务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3-07-17 点击数量: 作者:鲁丹丹 来源:

政务中心为办事群众提供行政服务,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准后,收取适当费用,秉承为民服务,公开公平,不盈利的原则,但据调查了解,很多办事人员对我市政务中心的复印服务表示不满,一是复印处收费没有公示栏,办事人员甚感疑惑;二是各窗口公示的办理业务所需复印的材料份数没有及时更新,导致办事人员来回跑现象。

为此,我们建议:

1.在复印处周边醒目位置公示合法有效的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按照市物价局具体文件规定,A4规格纸黑白单面复印X/次,尽量明确具体,减少办事群众的疑虑,工作人员应及时准确、态度端正地向群众解释收费标准和理由,并根据群众需要提供收费凭据。

2.政务中心各窗口要及时更新所公示的办事流程和办事需备材料,严格按照公示上标明所需复印件份数办理,尽量避免出现临时和口头增加复印份数的情况,确保行政行为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