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廉政文化进民企”纳入党委政府工作的建议
民营企业,是当今我国经济社会领域重要的生力军。从企业户数,财政收入、从业人员,到科技创新、转型升级、“军民结合”、“走出国门”、光彩扶贫等,已经或正在我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推动民营企业廉政文化,即党风廉政建设进企业,是各级党委、政府反腐倡廉、巩固执政之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的当务之急。
近年来,部分民营企业主由于价值观念发生偏差、法制观念淡漠、违法经营,性质严重,后果不可小视。不论是全国范围的制售假、冒、伪、劣,还是老板“跑腿”(非法集资,裹挟资金逃跑);无论是涉黑(称霸一方)、制毒贩毒,还是侵吞国有资产,都令国人震聋发聩。民企所犯相关案件,犯罪范围广:从偷(漏、骗)税,到诈骗、豪赌,从违约、制毒,到假冒、涉黑,名目繁多。犯罪主体类型多样:从代表人士到著名企业,从本地新人到外来投资者,人物形形色色。犯罪主体在给党和国家事业,包括党的干部队伍造成损失的同时,企业也一蹶不振,甚至关门倒闭,造成大量社会失业人员,阻碍我国的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为此,我们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应以依法治国和反腐倡廉为契机,推动廉政文化进民企。
1.各级党委、政府宣传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益广告、报刊栏目等,持久、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对于企业管理层,重点是加强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忠于职守、干净干事等方面的教育;对于一线职工,主要是加强社会公德、勤俭节约方面教育;对于党员,重点是加强党性教育,发挥广大党员的排头兵和领头雁作用。
2.以“党建工作联络员”为抓手,开展争创“党员先锋岗”和“双培”等活动,加强民营企业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激发反腐倡廉正能量,促进“两个健康”发展。通过制定《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管理规定》、《党员服务承诺制度》等,构筑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坚强堡垒。
3.引导、倡导、鼓励民营企业在重点岗位建立廉洁从业制度,实行事权公开、统一规范、严格监管,坚持干部职代会职述职廉、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落实。
4.以行业商会为载体,推进廉政文化进民企,帮助、监督其在广大中小民营企业中深入、持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财富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