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审批平台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5-01-22 点击数量: 作者:梅彩玲 来源:

政务服务工作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重点领域,是提升行政质效和为群众服务能力的关键所在。2008年,我省建立了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大厅,内容包括政务动态、网上办事、网上查询、网上公开。但由于处理功能有限,数据更新权限下放有限,部门专网与行政审批网不兼容,网上政务大厅一直仅限于统计传送办件数据,及纪检监察部门对超时件的督促,不能实现网上预审、网上办事的目的。各地政务服务大厅事项办理的主要方式是通过在限时办结制度约束下,内部流转实行人工传递。审批效率普遍偏低,“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依然有所存在。在全市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网络平台,将各个部门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和非行政审批许可事项纳入网络管理范围,开通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实现市县镇村政务服务审批事项的统一管理,统一预审,统一审批,统一监管,可以切实提升行政审批质效,强化权力监督,方便办事群众。

为此,我们建议:

1.准确定位网络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先建成以服务企业发展与群众所需为主的投资项目审批网络平台。在各县(市、区)总结推广的基础上,建成包括行政审批、政务公开与服务、行政监察等多功能的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

2.积极研发网络政务服务平台系统。充分利用软件开发公司的技术力量,共同开发网络政务服务平台。同时要建立自已的研发队伍,掌握技术主动权,确保系统平台不断更新。

3.清理进驻网络政务服务平台的单位和项目。认真清理与本部门的审批、服务职能相关的项目,要求凡能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项目都应进入中心受理,集中审批、集中办理。把与群众办事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服务项目按照“一站式” “一窗式”服务的原则纳入网络政务服务平台管理。

4.明确主体完善网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体系。成立领导小组和专门班子,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施方案分项制定有关指标和标准,形成网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标准化体系,完善网络政务服务平台办事制度,制定各项服务事项规范和办事规程,落实网络政务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的各项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