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城郊房屋、城中村房屋租赁监管的建议
目前不少市郊农民自建房、城中村房屋租赁管理存在不足,租赁双方随意签订合同,既没有到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也没到辖区派出所办理出租房登记手续。加之承租人员良莠不齐,甚至有不法人员用租赁来的房子从事传销、制假造假等违法活动,周边居民也缺乏安全感。
为此,我们建议:
1.加大对房屋租赁管理法规宣传力度,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把城郊农房租赁纳入商品房租赁管理范畴,实行农房租赁申办登记备案证制度。
2.对农村房屋租赁市场进行摸底、造册登记,公布房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到城郊房屋、城中村房屋租赁监管工作中。
3.坚持依法管理,尤其要在消防、治安、卫生等公共安全方面划定底线,严查违法出租行为,强化对中介、房东等责任方的监管,对不登记备案租赁双方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