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出租车车载电台管理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3-07-31 点击数量: 作者:郭菁 来源:

出租汽车是流动的城市形象大使,出租汽车驾驶人员的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反映出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和文化素质。我市出租汽车在有关部门的协同管理下,总的情况很好,群众较为满意,但部分驾驶员在使用车载电台时,存在不文明现象,这种不文明行为不符合《道路交通法》的规定,需要加强规范和管理。

为此,我们建议,对现有出租汽车上的车载电台操作进行规范管理,出租汽车驾驶人员在运营期间不能随意将电台当电话使用,在电台里互相摆龙门阵、拉家常以及用不文明的语言相互开玩笑。有关部门应对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整顿,消除安全隐患,为乘客创造一个安全、舒适的乘车坏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