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发挥乡镇综合文化站作用的建议
近年来,党政各级高度重视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农村群众文化活动日趋活跃,农村文化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既是灾后重建项目,又是民生工程,但是通过调研发现,在乡镇综合文化站运转方面,还存在两个突出问题:
一是无阵地。以德阳市中江县为例,灾后重建中,国家共投入上亿元资金,修建了县文体中心,博物馆,镇江寺等,同时修建了45个乡镇综合文化站。其中,与社区居委会打捆建设的有16个、与乡镇政府打捆建设的有39个。这些已经建成的乡镇综合文化站,真正服务于老百姓精神文化生活的文化站只占少部分。个别乡镇文化站房屋挂着文化站的牌子,却开展其他用途,同时个别乡镇随便在政府办公区域内指定一间房屋就算是乡镇综合文化站。目前,无阵地已经成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硬伤”。
二是无人员。虽然设立了乡镇综合文化站,但没有设专职人员管理,文化站工作人员流动性强,工作无法延续。目前文化站工作人员大多由党政办主任、民政办主任、妇女干部、团干等兼任,文化专干难于专心干文化,部分乡镇文化专干兼职达9项之多,加之村社一级缺乏文化指导员,文化工作延伸困难。无编制无人员成为乡镇综合文化站的“软肋”。
乡镇综合文化站作为开展农村文化活动的重要载体,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对于丰富广大农民群众文化生活,提高农民素质,构建和谐新农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此,建议:
1.打造文化专干队伍。配齐乡镇文化专干,定期、不定期开展培训,强化其管理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能力,并争取解决文化专干编制问题。
2.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农村文化建设专项考核评价机制,将文化投入、设施建设、活动开展、文化惠民及文化遗产保护等列入考核内容,定期考核,强化督查,引导乡镇提高农村文化设施的利用率,充分调动基层文化服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不断满足群众需求。尽快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配套设备的采购,制定乡镇综合文化站设施设备管理制度,乡镇综合文化站及其设施、设备坚持公益性质,不得企业化或变相企业化,不得以租赁等形式改变其用途,让文化站充分发挥作用,满足群众开展文化活动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