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各县(市、区)政协设立研究室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特别是《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的出台,为新形势下如何更好地开展政协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理论是实践的先导,没有深入的理论研究作为前提,具体的实践难免会呈现出表面性、肤浅性和盲目性,一定程度上影响政协事业的科学发展。目前,全国政协系统正以协商民主为重点,加强理论研究工作,以此更好地推进政协事业实践创新。各基层政协也积极响应,纷纷成立研究室。如咸宁市咸安区政协、襄阳市保康县政协、杭州市上城区政协、广安市邻水县政协、达州市大竹县政协等基层政协相继设立研究室,为本地政协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我市六个县(市、区)政协均未设置研究室,研究室本应承担的政协新闻宣传、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理论研究等重要工作都由办公室负责,因办公室人员有限,导致部分基层政协新闻宣传、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理论研究等工作发展较为缓慢。究其原因,一是历史遗留问题,基层政协一般只设置了办公室和各专门委员会;二是基层编制问题,基层编制紧张,导致人手有限;三是重视不够,没有紧跟时代步伐,研究室设立工作没有提上日程。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协商民主工作的重大部署,实现全国政协、省政协、市政协和县(市、区)政协之间新闻宣传、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和理论研究等工作联系更加紧密,推动政协事业全面发展,我们建议在全市六个县(市、区)政协成立研究室。
1.性质:县(市、区)政协研究室属县(市、区)政协内设正科级机构,编制2人,其中研究室主任1名(正科级);工作人员1名。
2.职责:做好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研究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政协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方法;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县(市、区)政协重点工作部署开展调研,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为政协科学履职提供帮助;做好政协新闻宣传工作,加强与《人民政协报》、《四川政协报》等新闻媒体联系,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政协工作;做好政协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加强与广大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联系,广泛收集意见建议,积极传递民生民愿,推动党委政府科学民主决策;做好起草、参与起草或组织协调有关委(室)共同起草有关文稿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