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全职责服务中小企业发展职能机构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3-04-08 点击数量: 作者:程学培 来源:

改善民生,是贯彻中共十八大精神的题中之意,大力发展中小微型企业,无疑又是改善民生的必由之路。然而,目前发展中小微型企业,宏观层面普遍存在诸如“融资难、融资贵、档次低、规模小、负担重、缺人才、创新能力弱、抗风险能力弱、政策落实差、生命周期短、发展不足”问题,微观个体不同程度存在 “跟风、求快、求生、粗放、盲目、封闭、自我、失信、投机、违规、造假”等深层发展理念。重要原因就是,尚未顺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机制。

为此,我们建议,成立全职责服务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能机构,“职能机构”须打破现行的党政机关“按部就班”、“蜂窝煤”行政对接等“职能碎片化”(科学发展、产业导向缺乏系统、连续性、针对性)、“职能选择化”(力大大干、利小小干、无力不干)、“职能重叠化”(表彰、奖励、争取上级财政资金等各行其是)、“职能空隙化”(遇事推诿)模式。调动、整合各级党政资源和广泛社会资源,制定具体目标,落实人员责任,科学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难点、焦点和热点问题,大力推动中小企业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