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维护网购消费者权益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4-12-01 点击数量: 作者:市妇联 来源:

2014年“天猫双十一”购物节已经落下帷幕,24小时内销售额高达571亿元,调查显示,中国已成为世界上电子商务发展最快国家,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处于全球国际电子商务第一梯队。但是,“双十一”刚过,后遗症便随之出现:“价格先涨后降”“成交记录不全”“货源不足难抢”“预付订金不退”等问题引发关注。虽然“双十一”前,国家工商总局对阿里、京东、苏宁等 “双十一”对战平台“大咖”进行约谈,约谈内容包含禁止“先涨后降”虚假促销等。而“双十一”后遗症证明,行政约谈并未达到理想效果。“先涨后降”依然猖獗,消费信息不对称依然存在。为维护广大网络消费者权益,我们建议:

1.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涉及网购的概念性表述进行完善,明确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类型,明确“商品完好”和“不影响二次销售”概念界定等。

2.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涉及退换货程序、标准和使用范围进行完善,解决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消费者退货处理周期长、效率低,退换货纠纷多的问题。

3.对未尽到管理责任和义务,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第三方平台依法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