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民营企业法制教育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4-07-07 点击数量: 作者: 来源:

全市各级党政部门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建设“法制德阳”为契机,通过开展法律进企业、专题讲座等活动,提高了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意识。但目前,该项工作还存在“覆盖面不足”、“碎片化”、“系统性不够”、“方式单一”、“长效机制尚未建立”等问题。

为促进我市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我们建议:

1.相关部门要整合力量资源,抓好组织协调,分阶段、分类别、分辖区开展民营企业法制教育,实现全覆盖。

2.各辖区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罗列出涉及企业法治方面的问题,以调查问卷的方式,按月随机抽查企业,对调查中企业存在的涉及到经营风险方面的问题,由专业律师组成的团队进行汇诊后,有针对性地提出预防措施和对策,尽量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事后化解变为事前预防,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于初始阶段。

3.通过政府购买行业商会(协会)、社会教育机构服务,使该项工作扎实、长期、有效推进。如授权行业商会(协会)工商注册初审权,把相关工商企业法规的教育培训列为其初审前置条件,解决当前基层工商行政力量薄弱,开展相关法制教育力不从心等问题。

4.引导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加强法制教育,带动同行企业学习发法律法规,并纳入届中考核考察,学习成效显著的给予一定表彰。

5.宣传部门开辟专栏,逐一宣传相关法律要点、条款、内容。如《公司法》修改前后的12条内容;驰名商标为何不准打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修改要义;我市企业犯罪典型案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