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正违法悬挂国徽行为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4-07-07 点击数量: 作者:卢国浩 来源:

据调查了解,德阳市区北街68号大门上赫然悬挂着一块国徽,但是目前该址没有任何单位,只有一片空地及空地后的原旌阳区检察院宿舍区。此国徽在原旌阳区检察院搬离后十余年一直悬挂在该处,而且很有可能因为拆迁成为建筑垃圾被运走、填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对国徽的使用方法、使用范围做了明确规定,目前此处悬挂国徽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法》第十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对国徽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为此,我们建议尽快摘除并妥善处理该处国徽,同时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