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机构建设的建议
近年来,德阳市高度重视民族宗教工作,加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机构建设,做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但随着民族宗教形势发展,我市还需进一步加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机构建设。究其原因,一是国家安全需要,《中国国家安全研究报告(2014)》指出“宗教渗透对中国社会主义信仰认同构成威胁”,特别强调“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宗教渗透的方式更加多样、范围更加广泛、手段更加隐蔽,公开与秘密并举,具有很强的煽动性和欺骗性。境外宗教渗透势力已经把触角伸向中国社会的各个领域,渗透态势愈演愈烈”;二是当今信息发达社会,思想多元化、信仰多元化,我国意识形态安全面临严峻挑战;三是我市流动少数民族人员逐年增加,全市几乎所有乡镇、街道都有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群众,加上本地少数民族人口的自然增长,导致我市少数民族族别有所增加,人员逐年增长;四是宗教信仰人数随着全市人口增长而增加,需要更多地加以引导和教育;五是我市民族宗教领域仍存在着不稳定因素。
为此,我们建议:
1.参照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作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的模式,学习成都、达州等地先进经验,将我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列为政府组成部门。
2.完善由市委市政府领导牵头、市民宗局具体负责的民族宗教工作联系会议制度,综合协调统战、群工、公安、国安、民政等部门,创新我市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营造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