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四川实施“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的建议

发布时间: 2014-05-28 点击数量: 作者:俞斌 来源:

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为中国理顺农村生产关系打开了新路子,拉开了农村改革大幕。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弊端在于小农家庭经营,不利于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小农经济阻碍农村剩余劳动转移,在部分地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名存实亡”。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了实现农业现代化的方向和目标。国务院国函〔2013111号文件,明确了四川要在2015年建成高标准农田2496万亩,在2020年建成规模4430万亩的任务。目标明确,任务艰巨。而现在的土地整治项目以追求新增耕地数量为目的,形成政府主动,农民被动,双方意愿不能达成一致,造成项目实施困难,建后管护主体责任不落实,群众难以满意。“小块并大块”,就是在同一片土地范围内,不改变原有土地承包总面积,只改变地块的地理位置将其整合到一块。“小块并大块”可以使农民真正受益,调动农民积极性;改善农业生产生活条件,有利于规模化种养殖、土地流转,农业产业化;节约投资成本,减少中间费用。同时,农民既是土地整治受益者,也是土地整治建设者,“小块并大块”有利于村组集体组织发挥在农村凝聚、组织、动员能力,有利于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基层组织建设。

为此,我们建议:

1.成立四川省“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领导小组,由省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2.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农民自发开展耕地整治,引进民营资金参与“小块并大块”耕地整治工程。

3.创新土地整治模式,保护农民利益,依法解决农民土地权属问题。

4.以四川实施土地整理项目入手,试点推进,并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将此办法延伸至现代农业项目、小农水重点县项目、新村建设项目及其他可由农民自主实施的农业项目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