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市宗教场所教职人员社会保障的建议
为此,委员们建议:
1.加大社保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教职人员的参保认识,摸清情况,建立健全社保工作台账,加强对社保工作的分类指导,确保社保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不断拓宽宗教活动场所自养渠道,政府职能部门要在政策范围内给予宗教场所最大程度的关心和支持,帮助他们提高自养能力。
3.加强宗教场所的内部管理,制定相应教职人员管理办法,建立规范的人员流动制度,对本市内教职人员流动可实行统一管理和连续参保。
4.政府相关部门结合我市的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实际情况,按照国家出台的社保政策,制定出适合我市宗教场所和教职人员的社保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