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的建议
为此,委员们建议:
1.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抓住国家水利发展政策支持的机遇,认真搞好规划,努力使六县(市、区)在2014年、2015年都能争取小农水重点项目,促进我市农村基础水利全面改善。
2.加强宣传和引导,宣传好实施小农水建设的相关政策、制度和规定,充分调动农民群众自觉参与农田水利建设积极性。
3.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按照“三公”原则择优选择施工队伍,确保工程质量;明确“责、权、利” ,做好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小农水工程长期效益。
4.加强资金监管,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确保我市水利发挥应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