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打击在自然水域中电捕鱼的建议
目前,在中国的大地上,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凡是有水有鱼的地方,就有电捕鱼的。电捕鱼不分种类大小,造成许多珍贵鱼种的数量减少,小鱼一般当时就被电死,并漂在水面上,时间一长便发出臭味,对水质产生不良的影响,导致生态环境遭到破坏,还会对人产生影响。被电击后漏网逃脱的鱼类如果能活下来,也大多丧失了繁殖能力,尤其是鱼类繁殖期,电鱼将使得鱼类的生长繁殖受到很大影响。随着电鱼设备的升级,并且范围扩大到山塘,水库水深的地方,使鱼的品种越来越少,部分品种甚至濒临灭种。
为了保护环境,保护鱼资源,我们建议:
1.整合渔政、公安、工商等相关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对非法在自然水域电鱼者按国家有关法规依法严厉打击。我国已有规定,明令禁止电鱼、毒鱼、炸鱼等灭绝性、掠夺性捕鱼。
2.要从源头上严控电鱼器的生产和销售,严禁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电捕鱼器,违者,依法严处。
3.应建立长效机制,对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电捕鱼者,不能只搞运动式打击,要长期坚持,发现一起,处置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