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失能老人服务管理和运行机制的建议
生活起居不能自理,需要别人照料护理才能延续生存的老人被称为失能老人。统计资料显示,2010年末全国城乡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约330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19.0%,其中完全失能老年人1080万,占总体老年人口6.23 %。预测2015年末,我国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年人将达4000万人,比2010年增加700万人,占总体老年人口19.5%。以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城南社区为例, 2011年底辖区内共有老年人4114人,部分失能和完全失能老人781人,占总体老年人口18.98%,其中完全失能老人259人,占总体老年人口6.3%。
失能老人照料难是人口老龄化的突出问题,其需要照料服务的时间相应增加。加之家庭小型化趋势日渐加剧,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大量增加,失去独立生活能力老年人的长期照料问题日益突出。
为此,我们建议:
1.由各级政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失能老人机构管理和运行机制,保障运行经费,落实相关人员。
2.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建立失能老人救助基金,协助做好失能老人的服务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