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至9月提案办理“回头看”
3月21日下午,记者从市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动员会上获悉,为促进全市各级党政机关更好地创新提案办理方式,健全和完善提案办理制度,推进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建设,市政协将于3月至9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7年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
本次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范围是2017年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开、闭会期间收到的提案,经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并交由各承办单位办理的337件提案,重点开展“回头看”的提案是2017年度办理的重点提案,2017年度提案回复办理结果为“正在办理、尚未办结”和“列入计划办理”的提案。涉及的对象包括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以及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共54个。
据了解,开展“回头看”工作主要途径和方式一是提案承办单位自查。提案承办单位对本单位承办提案的办理工作进行自查,梳理本单位提案办理协商工作情况;二是工作组开展督查。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调研视察、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重点督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和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开展情况,了解承办单位办理工作进展,促进提案者与承办单位“面对面”协商沟通,推动承办单位抓好办理落实,增强提案办理实效。
本次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3月—5月为自查阶段,要求在今年5月20日前,各承办单位全面回顾2017年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主要内容为:本单位提案办理基本情况和主要做法,提案促进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提案办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今后改进意见。6月—7月为督查阶段,各督查组组织委员开展调研督查。通过实地考察、召开协商座谈会、听取工作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情况。8月—9月为总结阶段,8月20日前,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完成市政协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报告;8月30日前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审议工作报告;9月上旬,提案办理“回头看”工作报告经市政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后,报中共德阳市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