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协专题协商绿色建筑推广和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发布时间: 2015-06-03 点击数量: 作者:办公室 来源:

 

6月1日,市政协主席刘哲主持召开市政协七届第四十三次主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巫建平、陈晓慈、张志强、赵晓平、吴忠金、吴玉华和秘书长陈运兴出席会议。

针对建筑节能减排和绿色建筑推广激励机制工作,会议建议,一是强化理念,绿色规划。在每年实施的建筑面积总规划中,提出绿色面积建筑比例,并逐年递增性。同时加强绿色生态建筑建设的公众参与,改变人们思想、行为、习惯,让公众了解绿色生态建筑内涵和重要性,积极参与绿色生态建筑建设。二是加强协调,落实政策。进一步明确部门职能责任,实行考核问责制度。对达标或超标绿色建筑,经过专项检测验收合格,采取减免税收、贴息贷款、财政补贴进行鼓励并积极推广。加强调研,尽快出台地方政策、资金激励机制,推进项目尽快开工。三是创新实践,示范引领。发挥示范项目引领作用,综合发展后续配套设施,以示范促推广。在工程管理上,大力推行绿色施工和管理模式。推广装备式住宅结构,在降低能耗、减少资源占有,推进能源再循环利用基础上加大“绿色化”实施。四是严格标准、强化监管。尽快出台修改规范文件,在项目立项、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等阶段要有明确阐释和技术指导,在节地、节能、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五个关键点的监督验收上要有科学的监测标准。建立第三方监管评估机制,确保政策落实和项目实施内容的严格打表。

针对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会议建议,一是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科学编制整体规划,广泛听取村民意见,切实尊重村民意愿,推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由“要我建变成我要建”。同时,调动农民积极性,引导其主动参与幸福美丽新村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共同致力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二是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围绕做强产业,拓宽增加农民收入的渠道,着力抓好农业现代化,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创新生产经营体系。同时加大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提供资金和政策支持。三是在“改和保”上多下功夫。结合德阳实际,根据是否方便农民生产生活,来决定是否集中建设新村,注重把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及时跟上,提高新村居民生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