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什邡市委员会关于撤销董官勇同志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5年12月26日政协什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政协什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董官勇同志,因违反党的纪律,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及有关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什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协商
决定:撤销董官勇同志政协什邡市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政协什邡市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